咸宁网讯 记者李嘉报道:8月17日,咸安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收到一面写着“预防接种呵护健康,疫苗补偿保驾护航”字样的锦旗,彰显了医患温情。
7月22日,一名幼儿在该院接种EV71疫苗后第三天出现发热症状。经医院详细检查诊断,患儿发热为新冠病毒感染所致,与疫苗接种无关联,属于预防接种偶合症。
此次患儿门诊及住院治疗共计花费2486元,让家长倍感欣慰的是,依托幼儿出生时办理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,在医保常规报销后,剩余自费费用由疫苗险全额补充报销,实现家庭就医“零负担”。
据了解,偶合症是儿童接种疫苗时,身体正处于疾病潜伏期或前驱期,接种后巧合发病,与疫苗本身无关,不属于疫苗不良反应,也是家长极易误解的接种相关情况。
不少家长存在认知误区,认为疫苗险仅赔付疫苗异常反应,实则因偶合症产生的医疗费用同样可理赔,为家庭筑牢就医保障防线。
一直以来,咸安区妇幼保健院严格规范疫苗接种全流程,落实接种前问诊、接种后随访制度。同时,主动普及疫苗险相关政策,指导家长自愿参保,并提供理赔材料整理、流程协助等全程便民服务。该院将持续以专业的医疗技术、暖心的便民服务,筑牢儿童健康防线,为辖区婴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